HB.27-PH
概述
本仪器是根据:(1)建设部《塔机设计规范标准JB9462—88》技术要求4.1.2.1条“在起重机的Z大安装高度工作时,风速不大于20m/s。整体架设爬升或顶升操作风速不大于13m/s。”和4.5.6条“对臂架根部全交点超过50m的起重机应在顶部装设风速仪。” (2)旅游局对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有关异常气候情况的运营规定“Z大瞬时风速超过15m/s时,必须停止运营”的规定设计制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