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目镜
目镜也是显微镜的主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作用是将由物镜放大所得的实像再次放大,从而在明视距离处形成一个清晰的虚像;因此它的质量将Z后影响到物像的质量。在显微照相时,在毛玻璃处形成的是实像。某些目镜(如补偿目镜)除了有放大作用外,还能将物镜造像过程中产生的
处。福根目镜未进行像差校正,或仅作部分球差校正,仍有一定程度的像差和畸变。其放大倍数一般不超过15倍,适应于配合中、低倍物镜,用作观察或摄影。
2.雷斯登目镜:由两个平凸透镜组成,其主焦点在下透镜(场透镜)之外,故称正透镜。雷斯登目镜对像场弯曲和畸变有良好的校正,球差也较小,但放大色差比福根目镜差。它除用于观察和摄影外,也可用于放大。
3.补偿目镜:垂轴色差为1.5%~2%的平场消色差物镜、平场半复消色差物镜、平场复消色差物镜等,都属于垂轴色差校正不足的物镜。这些物镜需要与垂轴色差校正过头的目镜配合使用,故称这种目镜为补偿目镜。补偿目镜具有过度的校正放大色差的特性,以补偿复消色差、半复消色差物镜的残余色差。由于补偿目镜具有一定量的垂轴色差及其放大倍数较高(高达30倍),不宜与普通消色差物镜配合使用,宜与复消色差物镜或半复消色差物镜配合使用,以抵消这些物镜的残余色象差。不可与消色差物镜配用,因为有“过正”产生,会使映像产生负向色差。
4.测微目镜:在目镜中加入一片有刻度的玻璃薄片,用来定量测量,或进行显微压痕长度的测量。根据测量目的可将刻度设计在直线、十字交叉线、方格网、同心圆或其他几何图形上。
5.摄影目镜: 此目镜专门用于摄影或近距离投影,不能用作显微观察或单独放大。其像差校正与补偿目镜基本相同,宜与平面复消色差物镜或半复消色差物镜配用,使在规定放大倍数下具有足够平坦的映像。
6.广角目镜:一般目镜视场角度在30°左右。广角目镜是指视场角在50°以上,放大倍数在12.5倍以上的平场目镜,和视场角在40°以上,放大倍数在10倍以下的平场目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