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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产品信息
  •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核酸检测试剂盒(一管式 PCR-荧光探针法)
    产品说明
    致病菌检测系列可针对食品、饲料等样品中的致病微生物的特异核酸片段进行扩增,仪器实时监测扩增过程中的荧光信号变化,自动判读结果。本产品用于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检测。检出限为 103 CFU/ml
    产品组成(96 测试)
    试剂 含量
    A-LM-P 20μL × 8 × 12
    NG-P 100μl× 3
    PG-LM-P 100μl× 2
    适用仪器
    ABI 7500CFX 96Mx 3005PLineGene9600 等实时荧光 PCR 仪。
    自备耗材和仪器
    冰盒;移液器(0.5-10μL10-100μL100-1000μL)及配套灭菌吸头;离心机;涡旋混匀器;金属浴;均质机、搅拌机或研钵等研磨器具;电子天平。

    注意事项
    1.本试剂检测灵敏度高。为了防止污染,实验要分区操作。
    1)区:样本制备区。
    2)第二区:模板添加区。
    3)第三区:扩增及产物分析区。
    分区之间Z好进行物理性隔离,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污染。
    2.实验过程中穿戴工作服和乳胶手套,不同区域独立使用工具,需更换手套和实验服。
    3.严格按照操作步骤操作,试剂配制和加样等步骤请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在冰盒上操作。
    4.反应液中的成分对光敏感,应避光保存。试剂使用前要完全解冻,但应避免反复冻融,推荐使用前离心 30秒,并按检测频次将反应液以适当体积分管保存。
    5.反应结束后,扩增管请置于密封袋内丢弃,当日清理,开盖易造成气溶胶污染,禁止开盖。
    6.不同批号试剂请勿混合使用,在有效期内使用。
    样品处理
    参照 GB 4789.3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中的 5.1 处理样品,对样品进行前增菌,制备的菌液保存待用。
    以无菌操作取样品 25 gml)加入到含有 225 ml LB1 增菌液的均质袋中,在拍击式均质器上连续均质 1 min2 min;或放入盛有 225 ml LB1 增菌液的均质杯中,8000 r/min10000 r/min 均质 1 min2min。于 30 ℃±1 ℃培养24 h
    详细步骤请按照标准操作或查阅食安通软件。
    实验操作
    1. 模板制备(样本制备区)
    请于-20℃条件下保存,有效期 12 个月
    建议使用试剂配套细菌组 DNA 提取系列产品,具体过程详见产品说明书。
    2.添加模板(样本制备区,放置于冰盒中进行)
    剪下所需测试数的已含有反应液的 PCR 管,放置在室温待解冻后,离心 30 秒后揭开封口膜,向每管反应液中分别加入 5μL 模板,顺序为 NG、待测样品模板、PG-LM-P。盖好配套的 PCR 管盖后,涡旋混匀 30s,离心 1min,立即进行 PCR 扩增反应。
    3. 扩增反应(扩增及产物分析区)
    使用荧光定量 PCR 仪,荧光基团选择 FAM,淬灭基团选择 TAMRA
    按下列条件设置扩增反应:
    PCR 循环 荧光收集位点
    95℃ 3 分钟 1 个循环
    94℃ 5
    40 个循环

    60℃ 40
    4.基线和阈值设定
    基线调整取 3-15 个循环的荧光信号,阈值线应超过阴性对照扩增曲线的点。
    结果判定
    检测样品无 Ct 值或≥40.0,曲线为直线或轻微斜线,无“S”型扩增曲线,可报告样品阴性,不含有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或含量低于检测限;检测样品 Ct≤35.0,曲线呈“S”型扩增曲线,可直接报告样品阳性,含有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测样品 35.0Ct40.0,需进行一次重复实验,若 Ct ≥40.0 则为阴性,否则为阳性。
    ★ NG 反应为平滑直线,PG 反应为“S”型扩增曲线且 Ct 值<30,此次检测结果有效,否则无效。如重复检测结果仍为无效,请与技术支持人员联系。
     
    温馨提示:不可用于临床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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