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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LB-70C型低浓度自动烟尘气测试仪青岛路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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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内容为: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FZ法》,FZ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备的低去除效率。本标准为试行标准,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999年国家出台了《GWPB 5-200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并于2001年颁布了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这一标准要求所有餐饮业企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2001年国家颁布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规定 “排放油烟的炊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的低去除效率。


1.2 适用范围


1.2.1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


1.2.2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参照本标准执行。


1.2.3 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标准状态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 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浓度标准值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数值。


3.2 油烟


指食物烹任、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统称为油烟。


3.3 城市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关于城市的定义相同,即: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4 饮食业单位


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隶属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烟灶头,计为一个饮食业单位。


3.5 无组织排放


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


3.6 油烟去除效率


指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被去除的油烟与净化之前的油烟的质量的百分比。


式中:P-油烟去除效率,%;


C前-处理设施前的油烟浓度,mg/m;


Q前-处理设施前的排风量,m/h;


C后-处理设施后的油烟浓度,mg/m;


Q后-处理设施后的排风量,m/h。


4标准限值


4.1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低去除效率限值按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级;饮食业单位的规模按基准灶头数划分,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发热功率为1.67×10J/h,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m2。


4.2 饮食业单位油烟的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低去除效率。


5其它规定


5.1排放油烟的炊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5.2 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段。


5.3 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油烟排气筒的高度、位置等具体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制定。


5.4 排烟系统应做到密封完好,禁止人为稀释排气筒中污染物浓度。


5.5 饮食业产生特殊气味时,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指标执行。


6监测


6.1 采样位置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1.5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6.2 采样点


当排气管截面积小于0.5m时,只测一个点,取动压中位值处;超过上述截面积时,则按GB/T16157-1996有关规定进行。


6.3 采样时间和频次


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指标体系时,采样时间应在油烟排放单位正常作业期间,采样次数为连续采样5次,每次10min。


6.4 采样工况


样品采集应在油烟排放单位作业(炒菜、食品加工或其它产生油烟的操作)高峰期进行。


6.5 分析结果处理


五次采样分析结果之间,其中任何一个数据与大值比较,若该数据小于大值的四分之一,则该数据为无效值,不能参与平均值计算。数据经取舍后,至少有三个数据参与平均值计算。若数据之间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重新采样。


6.6监测排放浓度时,应将实测排放浓度折算为基准风量时的排放浓度:


式中:C基-折算为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时的排放浓度,mg/m;


Q测-实测排风量,m/h;


C测-实测排放浓度,mg/m;


q基-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2000m3/h;


n-折算的工作灶头个数。


7标准实施


7.1 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4.2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视同达标。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可视情况需要,对饮食单位油烟排放状况进行监督监测。


7.2 新老污染源执行同一标准值。本标准实施之日之前已开业的饮食业单位或已批准设立的饮食业单位为现有饮食业单位,未达标的应限期达标排放。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批准设立的饮食业单位为新饮食业单位,应按“三同时”要求执行本标准。


7.3 油烟净化设施须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才能安装使用。


7.4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LB-70C型低浓度自动烟尘气测试仪青岛路博



       一、执行标准



HJ/T48-1999《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JJG968-2002《烟气分析仪》



JJG680-2007《烟尘测试仪》



二、用途



采用皮托管等速采样重量法采集烟道中的颗粒物,定位电解法测定烟道中的有害气体,干湿球法测定烟道中的含湿量。可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厂矿企业等部门进行管道污染源中的颗粒物采样和有害气体浓度采样,也可应用于烟气连续测量仪器准确度的评估和校准。



三、性能特点



1、一机多用,可测量烟尘、含湿量、流速、动压、静压、烟温、油烟、烟气(如 O2,SO2,NO,NO2,CO,CO2,H2S)等参数。



2、 交直流两用,选配大容量ZD-12型直流电源箱,可在无交流电源场合工作,工作时间大于8小时。



3、 配备智能烟气预处理器,可对烟道中的烟气进行滤尘加热脱水等处理,使测量数据更加准确,保证仪器更加安全。



4、 自动储存监测数据,供查询、打印,数据存储能力100万组,可使用微型打印机连接RS232接口现场打印采样报表,也可使用USB存储器或存储卡存储,连接电脑打印采样报表。



5、 自动记忆上次输入的监测参数,下次开机优先使用,实现一键采样。



6、 干燥、过滤、防倒吸三合一设计的干燥筒,可以GX干燥湿气、过滤粉尘以及放倒吸减小对流量的影响,实现长期运转免清洗。



7、 宽温液晶显示,可调背光及亮度,中文人机对话方式菜单显示,图文并茂,简单明了,用户凭借仪器丰富的在线操作提示,直接操作。



8、 多级光电隔离,多CPU容错结构,克服静电干扰及静电击穿。



9、 废气上排式设计,有效解决下排气造成的堵塞及废气排在仪器内对仪器造成的损害。



10、自动修正温度及压力等参数,标况数据可直接读出,并且有断电保护功能,来电后自动进入停电前采样状态。



11、可通过防水键盘直接对仪器的各项参数进行线性标定,仪器维护及标定必须输入密码,保证仪器参数安全。



12、风冷系统,当仪器内温度高于设定温度自动开启风冷系统,保证仪器正常工作。



13、实时显示直读动压、静压、温度、烟温、流速、流量、转速、含湿量等参数,自动测量大气压。



14、采用进口压力传感器及进口电化学传感器测量结果更加准确。电化学传感器与信号模块一体化设计,更换传感器不需标定,且具有温度及线性补偿和交叉干扰修正功能,保证测试准确性。



15、采用耐腐蚀大流量可调速烟尘采样泵与电子流量计,反应快,跟踪效率高,烟气管路采用四氯乙烯管路无吸附,采用电子流量计恒流采样,保证了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16、仪器内装可充电电池,供交流停电时保存数据交流来电时自动恢复采样,自动扣除采样过程中的掉电时间,并可供用户查询掉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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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路博伟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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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于禄芹







4、技术参数




烟尘部分技术指标



主要参数



参数范围



分辨率



准确度



采样流量



(5~100)L/min可扩展



0.1L/min



≤±2.5%



流量稳定性



≤±2.0%(电压波动±20%,阻力在3~6Kpa内变化)



烟气动压



(0~2000) Pa



1 Pa



≤±1.5%



烟气静压及全压



(-30~+30)kPa



0.01 kPa



≤±4.0 %



流量计前压力



(-40~0)kPa



0.01 kPa



≤±2.5 %



流量计前温度



(-30~150)℃



0.1℃



≤±1.5℃



烟气温度



(0~500)℃可扩展



1℃



≤±3.0℃



干、湿球温度



(0~100)℃



0.1℃



≤±1.5%



含湿量



(0~60)%



0.1%



≤±1.5%



大气压



(70~130)kPa



0.1kPa



≤±2.5%



等速吸引流速



(1~45)m/s



0.1m/s



≤±4.0%



大采样体积



999999.9L



0.1L



≤±2.5%



空气过剩系数



0~99.99



0.01



≤±2.5%



存储能力



100万组



等速跟踪响应时间



≤4s



采样泵负载能力



阻力为20kPa时,流量≥50L/min



烟气部分技术指标



烟气采样流量



0.1L/min~2L/min,出厂设置1 L/min



O2



(0~30)%



0.1%



示值误差:

优于±2.5 %;

重复性:≤2.0 %;

响应时间:≤90s;

稳定性:1小时内

示值变化≤5.0 %。

(烟气部分均为选配件)



SO2



(0~5700/大示值14000)mg/m3



1mg/m3



NO



(0~1300/大示值6700)mg/m3



1mg/m3



NO2



(0~200/大示值2000)mg/m3



1mg/m3



CO



(0~5000/大示值25 00)mg/m3



1mg/m3



CO2



(0~20)%



0.01%



H2S



(0~300/大示值1500)mg/m3



1mg/m3



烟气传感器使用寿命



空气中约3年



工作电源



AC220V±10% 50Hz或DC12V (选配)



噪声



< 65dB(A)



功耗



<100W



整机重量



约8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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